关于全面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星级饭店: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创建绿色旅游饭店的工作部署,市旅游局决定,2007年在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行业全面启动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绿色饭店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创建发动工作,组织旅游饭店业认真学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明确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自觉性、主动性;要把绿色饭店的创建与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性相结合起来;要组织学习宣贯绿色旅游饭店标准,引导饭店制订创建方案,调整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坚持清洁生产,降能降耗,减少排放,控制环境污染;要加强对新建、改扩建饭店的指导,引导投资者从设计入手,将环境因素和控制污染、节能降耗的措施纳入饭店设计中,积极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工艺技术,为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
(一)职责分工: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根据全国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全省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和复核的组织工作,具体负责全省“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和部分城市“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督导市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开展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工作,保有对市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所评定的绿色旅游饭店的否决权,负责将全省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情况上报全国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
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按照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授权,负责全市“金叶级”、“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推荐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二)参评资格及达标分值:凡评定一年以上的星级旅游饭店可参加绿色旅游饭店评定。评定分数达到180分—240分的旅游星级饭店为“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分数达到240分以上的旅游星级饭店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其相关标准可在中国旅游网上查询。(http://www.cnta.com/news_detail/newsshow.asp?id=A200671495626357868)
(三)评定程序
1、旅游星级饭店向所在地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报告书中的附录表A1、A2、A3、A4四张表格。
2、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按照授权,对本辖区申报“金叶级”、“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进行初评,对初评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旅游星级饭店,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将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初评评分表上报省旅游星级评定机构。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绿色饭店创建工作目标
根据局行业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市的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工作从六月中旬全面启动,八月底以前将完成首批绿色旅游饭店的申报、初评工作,力争年底有2—3家星级饭店进入到湖北首批绿色旅游饭店行列。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