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与报考程序
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③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④被吊销导游证的。
二、考试大纲与教材
《考试大纲》----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定教材
-----湖北省旅游局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编写
教材共五本:①《政策法规》(修订本);②《导游基础》(全国、湖北);③《导游业务》;4,《旅游职业道德》 ⑤《湖北导游词精选》。
-----为湖北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定教材
三、报考程序
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县(区)以上医院健康状况证明和经单位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交本人1寸彩色照片2张。各市(州)考生可向所在市(州)旅游局索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报名,由市(州)旅游局统一到省旅游局办理报名手续;各旅游院校(系)由院校组织,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凡集体报名的单位,需提前10天预订教材。
四、加试及报名报考程序。
加试是已经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原有语种之外的语种考试。
报名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湖北省导游人员加试报名表》、查验身份证及《导游员资格证书》,参加其报考语种的现场口试;
五、报名地点:由湖北省旅游局公布。
六、报名时间:每年9月11日-10月11日。
七、考试时间:每年11月份上旬。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1)5号文件通知,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设补考
八、考试科目:
1、笔试。所有考生一律用中文笔答。分两门:导游专业知识、导游相关知识。
2、口试。口试为"模拟现场":中文类考生用汉语言进行;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内容:湖北十个景区(点),即:全省五个:三山一江一楼,地方五个:赤壁古战场、陆水湖、九宫山、太乙洞、星星竹海
九、证书发放
经笔试、口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取得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核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注: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导游员(含兼职导游员)应当具有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
《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取得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旅人教[2000]37号《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等级考核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工作的意见》,从2001年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各省级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省级旅游局根据考试科目结合本地实际编写考试大纲、教材或复习资料,自行组织命题并确定每年考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次数。
业务经办科室:市旅游局质监所
联系电话:0715----8254548
附: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
编号: *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项目均要如实填写或打√,否则不接受报名!
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类别:□中文新考 □外语新考 □外语加试 □异地换证加试 □大赛免笔试 □大赛免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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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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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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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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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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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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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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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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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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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专职 |
□ 旅行社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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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
□ 社会人员
□ 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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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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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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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号
(加试考生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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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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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校/居委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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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处罚:有□ 无□
不良行为记录:有□ 无□
盖章:
日期: |
所在地
级市旅
游局审
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局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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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交纳一寸红底相片四张(干净清晰的冲洗照片),并按照表中所附位置贴好。
2.报名时向报名点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并随表提供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在校生学历证明由学校统一开具,所有加试报名者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要有证书号码面和相片及资料面(复印统一用A4纸)。
3.报考语种需规范填写:①中文类:普通话、粤语等;②外语类:英语、日语、法语等。 |
考 生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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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贴1/2
(请将身份复印件贴于左边框内) |
照片
贴1/2 |
照片
贴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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