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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专题(二):“创优”工作有哪些主要任务?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6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创优工作的重点要围绕完善功能、树立形象、建立机制等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着力抓好功能创建。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任务中,结合我市实际,功能创建的任务较重,如:完善客运中心、火车站等游客集散地旅游功能;建设完善游客中心,完善城市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旅游标志牌、旅游广告牌;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和质量达标的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规范社会餐馆、穆斯林餐馆、地方风味餐馆、小吃一条街;开通城市的“一日游”线路;景区道路的安保工程;规划建设购物一条街,文化娱乐一条街;建设城市晚间游览点等等。功能创建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要工作,要确保各项功能创建工作不落后。在功能创建中,有的项目建设期长,有的项目建设期相对短,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所有建设任务如期限完成达标。

第二、着力抓好形象创建。抓好形象创建分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硬环境的形象创建。如城市雕塑、城市艺术品、城市标志建筑;城市风貌建设和整治;城市的绿化、美化、亮化;规范、更新市政公用设施,合理布局;整治占道经营,整治城市街道和街道结合处卫生、经营秩序等。二是旅游服务的形象创建。旅游经济是一种服务经济,没有优质服务就吸引不了游客。要紧紧围绕提高游客满意度,以游客满意为第一标准,全面提升“吃住行游娱购”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喊响“游客的小事就是咸宁的大事”,打响“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牌,让中外游客亲身感受到咸宁这座城市“游客至上”的人文关怀,享受到符合国际惯例的优质高效服务。要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车站、码头、火车站、出租车、旅行社等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诚信兴旅”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整治活动,大力推进旅游城信建设,坚决取缔“野导”、“黑店”,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围护游客合法权益。三是市民形象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呼唤与之相匹配的市民素质。要增强全市市民的主人翁意识,确立每一位市民都是旅游从业人员的理念,把创优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文明礼仪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载体,在全社会倡导文明、革除陋习,为“创优”工作作贡献,添光彩。

第三、着力抓好机制创建。创优的过程,是各种机制建立完善的过程。一是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工作机制。要制定远、中、近期旅游发展目标和年度旅游工作目标,定期研究旅游工作,定期对旅游工作进行考核。二是要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定期商议,对旅游市场开展检查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建立形成“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要通过组织参加全省、全国、世界性的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推介我市的旅游产品,同时,通过举办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节”、“会”,烘托旅游气氛,营造旅游氛围。要树立全市旅游一盘棋的思想,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统一形象包装、宣传策划和推介促销。四是要创新投入机制。发展旅游业所需的资金量很大,要本着“眼前让利、长远得利、平等互利、共同获利”的原则,激活创新投入机制,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五是要建立完善旅游人才教育和培训机制。要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和旅游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旅游行业持证上岗率,不断规范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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