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为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工作,根据省旅游局和市安委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级旅游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状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交通集散地、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各地要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加强旅游道路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各地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对组织和接待敏感国家和地区游客的境内外旅游团,必须建立完整的游客行程资料备案,并增派随团领队和导游人员,实行团队每日活动安全报告制度,确保联络和信息畅通。
星级饭店采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供水、供电、餐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进店客人的行踪和携带物品的观察,加强对隐蔽部位的检查,发现可疑现象立即报告。
(四)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探险旅游、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安全引导,及时发布旅游出行提示。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丰富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各级旅游机构要根据假日制度调整后市场变化趋势,结合“五一”旅游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开发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近郊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各地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监督,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湖北旅游形象。
三、加强公共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
各级旅游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要创新方式,拓展信息服务渠道,充分运用宣传手册、招贴画、咨询电话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等现代媒体的特殊优势,加强直接面向游客的旅游出行信息服务,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各地要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加强对出境游客的文明礼仪教育,提升文明旅游素质。要积极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活动,宣传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热忱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人民群众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生活,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从现在起到奥运结束,各地要控制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数量和规模。对已确定的由旅游部门主办或主承办的各类大型节庆活动,要进行安全保障工作的全面梳理和检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保障,堵塞全安漏洞。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旅游工作水平
各级旅游机构要参照黄金周工作机制,及早制订工作方案;要继续开展旅游预测预报工作,加强对“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的监测与研究,准确收集和掌握统计资料,分析假日旅游市场规律和旅游消费动向,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工作水平。“五一”期间,九宫山、赤壁2个景区纳入全省统计预报系统,参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工作。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将“五一”期间的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旅游投诉电话及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传真报市旅游局办公室。请各地认真总结本地区“五一”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和特点,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并于5月3日下午16时前将“五一”旅游市场情况总结报送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0715-8260848,传真:0715-8260848。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