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咸旅办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夏季是传染病易发时期,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机率增加。了防止传染病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鄂[200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预防流行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动员旅游企业,大力开展以整治环境和落实防控传染病措施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大力改善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要根据本地不同类别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以营造健康、卫生的旅游环境,提升健康旅游水平,杜绝传染病传播为目标,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旅游船、旅行社、农家乐、旅游餐饮点等有关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督促旅游企业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旅游企业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科学地宣传、普及以夏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尤其要大力宣传疫病可防、可治、可控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是组织旅游企业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全面清除暴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病媒生物的孽生环境,大力改善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状况。同时,要配合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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