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2008年,咸宁市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要求,注重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咸宁旅游经济的发展。2008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560.7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4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0.17%、35.06%。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5.69%,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并发挥了较强的综合带动作用。
(一)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局机关人员素质教育,在旅游局深入开展建立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机关的活动。制订了《2008年度市旅游局学习培训计划》,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及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深入学习,认真调研,为咸宁旅游科学发展建言献策。采取悬挂布标、制作学习园地、印制学习材料、开展读书班等多种方式,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的相关材料,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了心得体会。领导班子针对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旅游新城体制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为咸宁旅游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在“五个一”活动中围绕旅游局查找问题20个,提出合理化建议20条。同时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如何将科学发展观与自身实际工作相结合进行了交流。将科学发展观与实际工作融会贯通,在思想上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上,以旅游在建项目为重点,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抓好招商工作,实现咸宁旅游跨越式发展,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步伐。
在实际工作中狠抓学习,较好地坚持了每周四集中半天学习制度,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市人事局等单位相关专家集中授课,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保证了学习的效果。加强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和对党章的反复学习等教育活动,保证了机关工作人员有一个好的思想面貌、好的工作作风和好的精神状态。配合市纠风办认真组织参加全市政风、行风测评和咸宁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活动,使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到社会各界,形成了一个搞旅游、抓旅游、宣传旅游的良好行业氛围。
(二)加强行业创建,促进行风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已全面启动创优工作。2008年是咸宁市创优的重点创建年,一年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下,已完成了任务的60%。通过城市创优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加大了景区创A、饭店创星、旅行社创强、导游创佳的力度,使我市城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通山县创建湖北旅游强县已高分通过省旅游局验收,成为我省第二批湖北旅游强县。
(三)深化行业管理,优化旅游环境。
1、把行风建设与旅行社建设相结合
我们积极鼓励支持旅行社之间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引导旅行社做强做大,并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旅行社协会的作用,对旅行社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各旅行社如何发展咸宁旅游,如何发展地方经济及解决当前旅行社所面临的困难,对本地旅行社与外地旅行社、本地旅行社与本地旅行社、本地旅行社与本地景区间的联合、本地旅行社与本地宾馆间的联合、合作和整合等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效地为各旅行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2008年新设立国际旅游社2家,国内旅行社3家;加大改制步伐,全市旅行社民营化程度达到100%。
2、把行风建设与整顿市场秩序相结合
一是加强了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保证了全市旅游安全运行。印发了《2008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三级管理体系。先后到25家旅游企业进行检查,听取相关县市区旅游局的工作汇报,共查出安全隐患73处,发出整改通知11张,提出整改意见20多条。二是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全市38家旅行社进行了业务年检,重点查处了旅行社经营过程中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低价竞争等违规行为。建立了旅游投诉和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开各级旅游投诉电话和各景点咨询、监督电话,“黄金周”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旅游动态和信息,按时上报有关信息和数据,受理解决旅游投诉问题。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3起(其中,省旅游局交办件1起,其它投诉2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很好地维护了广大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受理网上投诉2起,回复网上信访3件。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一家。全年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10月份举办了一期旅行社经理资格培训班,共有47名旅行社骨干参加了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组织参加了全省星级评定员培训班。组织参加“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全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获团体三等奖。组织开展2008年度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培训、考试工作,新增持证导游员38人。四是广泛开展诚信旅游建设活动。2008年,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开通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组织各旅行社进行了培训,并对实际使用情况展开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全面建设旅行社诚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提高了旅行社自身管理水平。增强了对旅行社的诚信和规范经营监督力度,引导旅行社诚实守信健康发展,有6家旅行社获“市级诚信旅行社”称号。
3、把行风建设与推进饭店建设相结合
一是开展饭店发展专项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我市饭店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与研究,形成了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二是以星级评定和星级复核促进饭店升级换代。通过引导饭店评星,提高了饭店软硬件水平。通过贯彻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和全区城市间星级饭店交叉复核,加大饭店星级标准复核力度,促使星级饭店保持质量标准,促进饭店加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及提高品质,使我市星级饭店设施水平在保持相应星级标准的基础上有新的提升。2008年新增星级旅游饭店1家,年底全市星级饭店达到家38,其中四星级1家,三星级9家,二星级27家,一星级1家。
三是开展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提升饭店品质。创建绿色旅游饭店不仅为饭店节约支出、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引导饭店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去,肩负起所应承担的社会和历史责任,星级饭店应成为行业节能减排和实现绿色经营管理及服务的典范。去年我市开展了第一批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共有15家饭店被评上绿色饭店。
4、把行风建设与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相结合
2008年,我局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旅游产品的建设。以行业标准积极引导旅游景区创建A级活动,按照全省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全市质量等级旅游区建设和评定工作,全市新评质量等级旅游区6家,九宫山风景区、赤壁古战场风景区、龙佑温泉景区成为咸宁第一批4A级景区,汉商温泉、玄素洞被评为3A级景区,鸣水泉景区被评为2A级景区。开展了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荐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九宫山生态园,等待国家旅游局批复),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通城宝塔新村)。乡村旅游快速成长,全市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休闲农庄,全年新评三星级休闲农庄9家,二星级休闲农庄4家。全面启动了旅游厕所的星级评定工作。全市新评旅游星级厕所4座。
5、把行风建设与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
我局通过在行业内部开展一系列活动,如:文明景区创建、文明旅行社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巾帼示范岗、优秀导游员评选等,旅游行风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了以“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2008年度,我局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澄水洞、潜山森林公园获得省级文明景区先进单位的称号。
(四)抓好条规学习,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抓好党纪政纪条规学习。重点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洁自律规定,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全局组织了集体学习,学习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杭莺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就《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了深入浅出的学习辅导。
二是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风建设与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做到依法行政。我们坚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组织机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对部分行政管理项目改变了管理方法;进—步规范了旅游行政管理程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权限和职责进行了界定和分解;通过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为推进我市旅游服务工作再上台阶,我市旅游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系统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的通知》的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从上半年的情况看,成效明显。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把学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作头等大事来抓。2月26日,我局召开“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动员大会,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省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为加强对“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的领导,市旅游局成立了“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的教育活动,从组织上有效的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局党组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的通知》、《咸宁市旅游局“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实施方案》,并形成文件下发,全面指导和推进“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
各县市区旅游局都认真按照“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的计划和措施,并把“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列为今年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并指定了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并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树形象从我做起”工作的开展。并以“优质服务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认真细致策划,扎实有效推进
“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积极行动,按部门、按岗位、按阶段、按步骤进行了分解,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主要有:
一是组织开展座谈会,发表工作感言,感言以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旅游工作的热爱和搞好树形象从我做起态度及决心。
二是请专家讲课,从中得到很多有益的启迪,对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旅游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旅游从业人员建立正确的职业观与服务观,提高对构建诚实守信、热情待客、爱岗敬业的职业情操和行业风尚的认识及工作的自觉性。
四是加大对“树形象从我做起”的宣传,利用墙报、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的宣传动员活动,强化服务质量意识,努力营造和形成一个多方参与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质量监管,推进精细服务
今年,为了加强对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我们一是积极组织员工进一步学习《星级饭店访查规范》、星级饭店、绿色饭店评定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宣贯新的《旅行社条例》。二是积极完善旅游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考核及检查制度,认真开展服务质量的自检、自查、自评,并且加大检查的密度,改进检查的办法,提高检查的效果,及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全市旅游质监网络。四是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服务质量的检查。重点对旅游合同中对住宿饭店、游览的表述不规范、模糊的用语进行了检查;对旅游广告、旅游宣传中的不真实、模糊、超范围经营等虚假广告宣传进行了查处,并联合工商部门对全市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星级饭店标志的饭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通过质量监管,不少单位都努力在细节服务、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并切实从每一件小事、每一位员工做起,从基础工作做起。着力实施“热情、体贴、尊重、宽容”服务原则,积极开展“微笑之星、服务之星、流动红旗”等评选,开展“安全运行无故障”、“服务零投诉”等活动。
二00九年五月